7天无理由退换货
STEP 1. 保障范围
买家提出退款申请所指向的商品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保障范围内(部分商品及类目除外)
STEP 2. 申请时间
1.买家需在确认签收商品之日起7天内(按照物流签收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提出申请;
2.买家在七天内已要求卖家提供“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而被卖家拒绝,或无法联系到该卖家,或卖家中断其经营或服务的可向乐都城客服提出申请
STEP 3. 维权方式
1.在满足7天无理由退换货申请条件的前提下,买家可在““我的购物车-已买到的商品”页面向乐都城发起“7天无理由退换货”申请;
2.在收到买家“7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申请后,乐都城有权根据协调情况要求交易双方提供必要证明,并确认及判定;
3.当乐都城根据相关规范判定买家“7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申请成立,则有权在卖家的金币账户或保证金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款项先行赔付给买家。
STEP 4. 运费说明
1.乐都城支持或卖家自行承诺提供无理由退货服务的商品,买家以无理由形式退货或拒签的,来回运费均由买家承担。若商品提供包邮服务,买家仅承担退货运费。
2.如果是商品质量问题,收到的货物与网上描述不符而导致的退货,退货费用则应由卖家承担。
STEP 5. 其他说明
1. 申请金额仅以买家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为限;
2. 商品外包装完整,且不影响二次销售,退款时如有发票或赠品,买家需将发票和赠品一起退回;
3. 买家的赔付申请在形式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